中国,生存和面子问题那个重要?人的生存权与市容市貌谁更重要,法与情谁更重要?"
因不满城管执法而向城管李某泼尿的肖桂秋妨害公务案,昨日上午在成都市青羊区法院一审宣判,肖桂秋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判后,肖桂秋表示她将向中院提起上诉。
事情经过: 2006年5月30日,肖桂秋在青羊区王家塘某鲜肉店街沿边摆放蔬菜经营,当天下午2时30分,青羊区于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李鹏在执法时发现,肖桂秋在店铺外街沿上摆放蔬菜经营的行为违反了《成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越门出摊占道行为。李某依照《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出具暂扣物品决定书,决定依法对肖桂秋摆放在店铺外街沿边的蔬菜进行暂扣.
我想每一个中国公民都有这样的经历,当经过地下通道,或是大桥下面,你都能被突然涌动狂奔的人潮所惊吓,不知道前方发生了什么状况,当然如果是在美国,人们条件反射想到的可能就是恐怖袭击;在海滩边,可能就是鲨鱼先生不合时宜的光临,如果是在沼泽地,嘿嘿,那很可能就是鳄鱼丑角滴着眼泪"粉墨登场"了,是什么让中国的小商小贩,如此机灵"厚颜无耻",他们每天在都市的钢筋水泥中穿梭,在人潮涌动中叫卖,他们练就了刘翔百米飞人的速度,有着秦腔演员,撕声咧肺敲打过世祖宗震耳欲聋的哭喊声?是什么让他们拖儿带女经常出现在法律认为不合时宜的现场,他们是与时间赛跑的一群人,与饥寒交迫随时相遇的一群人,是最低层的最弱势的一群人,也是最容易偏离轨道报复社会的一群人,那么我们作为守法的中国公民该如何来看待这样一群每天为了生存权象疯子一样在光天化日之下,"亡命天涯"的"中国难民"!
我想说的是:"中国,人的生存权与市容市貌谁更重要,法与情谁更重要?"小商小贩和城管,到底是谁扰乱了社会,是谁在横行霸道,是谁把难民逼向犯罪,让我们守法的中国公民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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